我死的时候,八十九岁。
在古地球一家墙皮往下掉渣的养老院里,我攥着一张褪了色的全息照片,安安静静地咽了气。
说真的,我一点都不亏。
毕竟我上辈子真正的死期,是二十二岁。
那时候我还叫沈昭,是沈家从孤儿院抱回来的养子。
沈家养我,不是可怜我,是给真少爷沈星野养一块垫脚石。
我这张脸,这把嗓子,这具身体里那点可怜的天赋,全都是给沈星野铺路的养料。他有几分光彩,我就得往里面填几分骨头。光环归他,功劳归他,骂名和不甘,才是我的。
等我把最后一点价值榨干,我那点死魂就被人塞进一艘失控的货船,直直撞进了大气层。
再睁眼,我成了一缕飘到古地球的孤魂。
稀里糊涂投了胎,稀里糊涂活了一辈子,稀里糊涂就老了。
我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到头了。
结果——
「滴——检测到宿主生命体征稳定,欢迎回到光年历三一七年。」
冰冷的电子音在耳边炸开。
我猛地睁开眼。
头顶是那盏会随温度变色的宿舍顶灯。
这套连翻身都会轻轻发亮的学生公寓单人床……我认得。
这是沈家把我塞进联邦第一军校那年的宿舍。
窗外,悬浮车正拖着长长的光尾掠过夜空。
一切都还没发生。
我低头,看着自己这双年轻得离谱、连一道疤都没有的手,忽然就笑出了声。
好家伙。
老天爷让我重来一次。
那这一世,沈家的垫脚石,我不当了。
我要往金字塔尖上爬,爬到所有人都得仰头看我的地方。
至于路上顺手能不能捞回一个疯批大佬——
那就看缘分了。